升值快、高回报、零风险
这样的收藏品投资你会不会心动?
案例一:“收藏品”公司开在高档写字楼,实施集资诈骗
关键词:收藏品、集资诈骗、老年人
(一)案情简介
山西晋城李某某通过在高档写字楼内开设“收藏品”公司,主要针对五十岁以上老人,采取发传单、电话邀约等方式,通过免费赠送礼品、体面的行业噱头、花样繁多的话术,推销收藏品、书画作品等,并抛出高利回报的诱饵,92人被骗了314万。
(二)处罚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某、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财产所有权和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李某某、刘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退赔等情况,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六年,各处罚金30万元、20万元,并责令退赔各被害人尚未追回的经济损失。
案例二:“艺术品投资”网络诈骗
关键词:艺术品投资、网络诈骗、老年人
(一)案情简介
2021年11月起,贵州省安顺市王某某在网上通过“艺术品投资”这一幌子实施诈骗。王某某在互联网上浏览筛选有投资艺术品需求的老年群体,通过微信聊天,利用伪造身份证件、公司营业执照、艺术品鉴定资质等证件信息,骗取受害人信任后,以缴纳实名认证费、产品鉴定费、艺术品投资等理由,让受害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其转账,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受害人被诈骗金额从几千到上万元不等,最多的一起达3万余元。
(二)处罚结果
目前,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三:高额回报当诱饵,艺术品投资陷入非法集资骗局
关键词:艺术品投资、红色文化、养老诈骗
(一)案情简介
2021年6月开始,犯罪嫌疑人重庆市巫溪赵某某等人购买廉价工艺品,假冒具有投资价值的“收藏品”,并冒充“红色文化中心工作人员”或“博物馆工作人员”,通过打“亲情牌”“免费牌”等手段获取老年人信任,以“红色文化”、高增值、高回报为噱头,用打折促销、货到付款的形式,高价售卖假冒“收藏品”,骗取“养老钱”。
截至案发,该团伙向全国各地共拨打电话86万余次,发售假冒“收藏品”1.78万单,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受骗老年人2000余名,涉及北京、上海、重庆、四川等全国30个省市。
(二)处罚结果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法律法规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第五条 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禁止经营以下艺术品:
(一)走私、盗窃等来源不合法的艺术品;
(二)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
(三)除有合法手续、准许经营的以外,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动物、植物、矿物、金属、化石等为材质的艺术品;
(四)国家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艺术品。
投资艺术品,要先查看艺术品经营单位资质,核验营业执照及备案情况。
第八条 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有以下经营行为:
(一)向消费者隐瞒艺术品来源,或者在艺术品说明中隐瞒重要事项,误导消费者的;
(二)伪造、变造艺术品来源证明、艺术品鉴定评估文件以及其他交易凭证的;
(三)以非法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的;
(四)未经批准,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以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诈骗套路
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对艺术品不了解、投资渠道窄、防范诈骗意识较薄弱等特点,通过微信、高档门店等途径,以投资字画、艺术品等看似高大上的名头来唬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养老钱”。
防坑指南
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朋友要增强理性投资和风险防范意识,在各个艺术品拍卖网站和微信聊天群浏览信息不要轻易透露联系方式;对以“收藏品投资”“字画投资”等为噱头的宣传,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所谓有收藏价值、增值价值的纪念品,这些很可能是非法集资骗局;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小心受骗。
艺术品投资收藏建议
从事艺术品投资收藏,要选择正规的艺术品经营单位,看营业执照,根据营业执照显示的单位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验证真伪;查备案信息,在不能确认经营单位信息真伪时,可向注册地文化主管部门求证。
举报渠道
如发现被骗,应及时止损,保留证据,立即举报。
1、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
2、拨打110报警。
3、涉及养老诈骗的,可通过中央政法委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通道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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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旅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