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捕鱼不仅严重破坏渔业资源
损害水域生态系统
更对人身安全也存在着巨大风险隐患
11月1日
黄沙岭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
有人在朋友圈发视频炫耀电鱼“战果”
民警查看视频发现
该视频先是拍到了水桶中的鱼
但接下来镜头中却出现了一名男性
手中疑似拿着电鱼工具
接到该起举报后
民警立即开展排查工作
同时运用微信网格群开展信息收集
在短短的十分钟内
民警便锁定了非法电鱼人员程某林
在程某林家中
民警查获了
电鱼工具一副,鲤鱼数条
据程某林供述
因觉得河里的鱼新鲜美味
所以带了电鱼工具到附近的水域电鱼
目前,非法电鱼人员程某林已移交至渔政部门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通告
电鱼的危害
电鱼行为是灭绝性的捕捞行为,电鱼不分种类,不管大鱼、小鱼都被电死,水域内的鱼类不能恢复,会造成鱼类资源的衰竭甚至灭绝,也会对生态环境以及微生物环境造成毁灭性破坏,从而严重威胁到人类生存环境的平衡。
同时被电击致死的、未能捞取的生物尸体沉入水中腐烂后,对水环境也会造成极大的污染。
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电鱼
一旦被抓
将会面临法律的严惩
如发现身边存在电鱼等
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或有关职能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