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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公告(吴某春交通肇事案)

©原创 2022-09-21 10:28  阅读:5202 

公  告

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规定,本院决定对吴某春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10:30

二、听证地点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社会公众可在9月21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出于疫情防控考虑,旁听人数限制在10人以内。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检察机关同意,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要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志远 0793-5570274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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