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赣委〔2024〕96号)和确定的奖励标准,省财政近期下达奖励资金1.65亿元,对获得2023年度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的6个设区市和45个县(市、区)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资金奖励。激励推动各地各部门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对标先进、比学赶超、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加快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
附:2023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市县奖励资金情况表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通报》(赣委〔2024〕96号)和确定的奖励标准,省财政近期下达奖励资金1.65亿元,对获得2023年度综合考核第一等次的6个设区市和45个县(市、区)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资金奖励。激励推动各地各部门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对标先进、比学赶超、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加快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
附:2023年度综合考核先进市县奖励资金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