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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进校园 法治阳光护成长

©原创 2024-05-24 21:38 程晓丽  阅读:5264 

5月23日下午,区委政法委邀请区检察院检察官程慧淑走进枫岭头镇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为该校师生带来了一场“色香味俱全”的法治盛宴。

“你们拿着1000元钱去商场买手机,是有效的民事行为还是无效的?你们拿着爸妈的钱给主播打赏是有效民事行为还是无效的?你们收下爷爷奶奶给的压岁钱是有效民事行为还是无效的?”宣讲中,程慧淑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从有效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哪些行为是违法犯罪以及维护校园安全等方面入手,结合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向学生进行普法宣讲,让学生深刻了解法律知识,引导学生学会遵纪守法,不断增强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整个宣讲过程中,学生们认真倾听、踊跃发言,积极互动,课堂气氛活跃,达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目的。

“我们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做好青少年健康成长路上的‘宣传员’,不断提高学生们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为构建平安广信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让青少年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邱艳华说。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为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学们纷纷表示,将进一步学习法律知识、提升维权意识,在面临校园欺凌等侵权行为时,会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并把听到的内容告诉家人、亲戚,教育、引导更多人遵纪守法。(程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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