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山大道违停拍摄的公告
根据广信区灵山大道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为保障交通畅通和居民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从2020年1月15日开始,对广信区灵山大道K0至灵山大道K5+800m道路路段(上饶清林学校路口至清水湾路口)违反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人工或电子拍摄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和驾驶员朋友相互转告,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到既停即走,不乱停乱放,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广信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1月3日
请大家互相转告!
来源:区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