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
为切实加强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现已依照国家有关规范,组织专家收集、研讨相关资料,制定了集中留验站、农贸市场、家庭、养老机构、企事业等集体单位、托幼大中小等教育机构、
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场、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及工具等10个场所防控指南和防控公共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防控参考执行。
指南将根据疫情进展和国家规范适时调整。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集中留验站等10个场所防控指南和防控公共服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南.docx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