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即刻起,此前因疫情防控需要在全市公路、城市道路上采取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予以取消。
“12+3”(包括鄱阳县)在全市跨省、跨市公路等各种公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的临时交通管制卡口,以及尚未撤销到位的市内跨县、跨乡镇、跨村道路、县城主干道等上的卡口,立即停止临时交通管制工作,不再对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劝返等。
“交通场站”(含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机场)立即停止对入饶人员的体温检测、身份信息登记、劝返等工作。交通场站对进站(场、码头)乘车、乘机、乘船旅客的体温筛检工作继续。
“12+3”务必于2月13日18时前将一切用于临时交通管制的设施、设备、障碍物等清除到位。“12+3”已经采取的关闭高速出入口、堆土、设立竹木栏杆等方式封闭交通的,按“谁设立,谁清除”的原则彻底清除到位,确保公路交通网络畅通。
进一步强化社区(村)网格进出卡口管理。以社区(村)网格为单位,继续严格限制私家车辆上路。但对具备下列证件之一的私家车辆允许通行:市直单位、上饶经开区、高铁新区和市主城区各街道办开具的证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放的车辆通行证,区委政法委(网格管理办)发放的工作证,公安、卫生部门工作证件,属地镇(乡、街道)开具的农产品销售证明,企业开具的复产复工证明。请大家配合,没有上面相关证件,不允许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