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上饶金融“战疫情·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全力支持我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银行机构坚决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运用央行专项再贷款,重点保障国家级、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
★全力支持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
★支持重大项目开工和各类企业复工
★实施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我市企业复工生产
★实行特殊时期差异化政策
★开展与疫情相关保险工作
★充分发挥类金融机构支持作用
★加大金融支持防疫的保障力度
★建立协调监督机制
文件原文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金融
“战疫情·复工复产”十条措施的通知
饶府办字〔202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辖各金融机构:
《上饶金融“战疫情·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上饶金融“战疫情·复工复产”的
十 条 措 施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0〕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4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6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金融支持防控疫情、推进开工复工、加快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1.银行机构坚决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尤其是民营和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出现困难的,银行机构予以展期或续贷,一律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审慎调整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采取调整还款计划、展期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贷款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运用央行专项再贷款,重点保障国家级、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承接央行专项再贷款的江西银行、九江银行上饶分行,要主动与国家级、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名单内企业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以快速度、低利率满足重点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做到应贷尽贷。中央财政贴息50%,省财政贴息25%,市、县受益财政贴息25%,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3.全力支持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对全市复工复产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企业等,建立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库。相关银行主动对接,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应急信贷授信额度,开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随到随批。鼓励小微企业注册、登录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pbcsurvey.org.cn/ncrhportal)、“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jxfinser.com/),线上提交贷款需求。
4.支持重大项目开工和各类企业复工。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对全市重大项目开工以及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快速便利信贷服务。各银行机构建立服务专班,确保对重大项目以及各类企业发布的融资需求及时响应支持。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水平,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再降0.5个百分点。
5.实施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我市企业复工生产。凡市内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涉农、扶贫贷款,均可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同等额度的支农、扶贫、支小再贷款,人民银行实行“随到随办、优先办理”。同时,人民银行创设再贴现“驰援急通车”快捷服务,对重点企业商业票据实行“见票即办、一次办结”,原则上不对贴现企业类型、贴现利率、单张票据金额等设置限制。
6.实行特殊时期差异化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原则上期限不超过1年,市财政继续给予贴息支持;未能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免于信用惩戒;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医学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进行征信异议申请。
7.开展与疫情相关保险工作。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做到应赔尽赔快赔。对全市出口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出运前风险提供保障服务,推广“信保贷”等线上小微企业保单融资专属产品,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8.充分发挥类金融机构支持作用。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新发生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减半收取,不超过1%。各级财政部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的融资担保代偿给予风险补偿,并提高代偿容忍度至10%。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业务优势,酌情增加贷款、租赁、保理额度,降低或取消抵质押要求,缓收或减免租金、利息。
9.加大金融支持防疫的保障力度。全市各级政府、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保障金融支持防疫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按各银行机构在疫情期间的贡献程度,在政府性资源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同时,通过减免相关税费等方式,降低银行经营成本。各银行机构要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防疫信贷管理机制,建立疫情专项信贷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提升不良贷款容忍度。
10.建立协调监督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分局组成的协调监督机制,负责对全市金融支持防疫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协调;设立举报电话,如有银行机构出现随意抽贷、断贷、压贷行为,将从严查处、严肃问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并上报市三家主管单位。
举报电话:
市政府金融办 0793-8089863
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12363
上饶银保监分局 0793-8175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