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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2021-10-04 08:59  阅读:10157 

各乡镇(街道)、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人民团体、条管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广信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管理工作,提高市民遵规守法、文明交通意识,经区创文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出行、人车守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礼让行人、按道行驶(不加塞)、不违规停放、不酒驾醉驾、不闯灯越线、不压线、不逆行;非机动车骑行者要按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二、三轮车骑乘者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抢道、不抢行;广大行人要树牢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跨越隔离护栏。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查处,并予以曝光,对涉及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将汇总上报至区创文指挥部,由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二、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好“小手拉大手”作用,利用微信家长群、手机短信、家长会、班会及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倡文明出行。公安部门、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学生及其家长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教育和处罚力度,重点对学生及其家长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护栏,驾驶无牌非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逆行、闯灯越线、不按道行驶、超员,骑乘人员不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落实学生交通违法情况查处通报制度,交警部门要及时将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的交通违法情况通报给教育部门,教育部门要对相关的学校进行通报和处理,被通报的学校要组织交通违法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集中教育学习,并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教育处理。

三、自即日起,未按规定悬挂牌(号)的二轮、三轮电动车辆不得在主城区上路行驶。区公安交警大队将对无牌无号和未按要求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二轮、三轮电动车辆一律进行查扣、处罚,对涉及公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四、请广大出行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抵制不文明行为,区创文指挥部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就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进行通报。

 上饶市广信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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