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为15名农民工追回所欠薪资9万余元。
案件回顾
2020年10月开始,董某某等15人在王某某承包的上饶市某工地工作,工作结束后,王某某承诺在2021年6月份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因到期未支付,2021年6月董某某等15人先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某支付拖欠工资,经法院调解,由王某某承诺在2021年9月前支付完毕工资。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董某某等15人遂向广信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合计93,405元。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执行案件涉及到农民工人数较多,执行局迅速行动,坚决贯彻“三优先”原则。执行法官迅速开展网络查控和线下查控工作。经线上、线下查控,王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既不现身,也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立马转变思维,寻找案件新的突破口,决定前往被执行人王某某户籍地上饶市玉山县文成镇调查。当时家中仅有王某某七旬母亲,执行人员通过其母亲向王某某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将会承担严重法律后果。迫于执行威慑,王某某陆续履行了部分义务(13300元),但一直未履行完毕。
后调查工作取得新进展,办案人员发现王某某在某公司工程部享有到期工程质量保证金。经强制执行,执行人员顺利提取质量保证金。与此同时,面对法院的高压执行态势,王某某也意识到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最终缴纳了全部的执行款项。
集中发放执行款
收到执行款后,执行法官立即与15名案件申请人取得联系,确定了集中到法院领取执行款的时间。15名申请人经过核对工资项目签字等手续后,终于拿回了拖欠已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