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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春寒料峭 广信法院执行法官送款上门暖民心

©原创 2022-02-25 10:53 徐秋芳  阅读:9761 

“法官,天气这么冷,外面还下着雪,你们特地上门给我们办理领取手续 ,除了说谢谢,我真不知道如何表达我的感激之情……”2022年2月21日,申请执行人黄某86岁高龄的父亲黄某松对冒雪上门为其女儿送去领款手续的广信法院执行局柯颖法官哽咽地说道。

据了解,这是一起扶养费纠纷案,申请执行人黄某是位智力障碍人士,被执行人余某是黄某的丈夫。黄某与余某于2004年结婚,婚后申请执行人黄某因病导致神志不清,后双方便分开生活。2016年黄某的法定监护人黄某松代黄某以余某未尽夫妻扶养义务为由将余某诉至广信法院,要求余某支付黄某扶养费。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由余某按每月500元的标准支付黄某扶养费的协议。但达成调解后余某未按协议履行,黄某之父便每年代黄某向广信法院申请执行。

2022年1月,黄某又向广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余某支付2021年度的扶养费6000元。执行立案后,法院采取各种方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终于在2月18日将执行款6000元执行到位。考虑到申请执行人黄某系智力障碍人士,其法定监护人黄某松已86岁高龄,行动不便且听力有障碍,黄某之母又系聋哑人,执行法官柯颖便毅然决定将执行款领款手续送至申请执行人家中,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正所谓春寒料峭天冻人,司法为民情暖心,这只是广信法院执行工作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广信法院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执行、及时兑现,时刻关注弱势当事人生活境况,将法律延伸服务做实做细,力求在维护好他们利益的同时也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以实际行动诠释“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司法为民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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