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欣凯预重整和指定临时管理人——公告

©原创 2022-05-25 20:40  阅读:5244 

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赣1104破申6号

本院根据江西欣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5月24日决定对江西欣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指定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欣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江西欣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6月24日前向江西欣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滨江西路66号万达广场五桂座12楼江西帝经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34000 ;联系人:吕亚润律师,0793-8258122、13870360205)。申报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预重整期间未及时申报的债权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处理。

若后续我院根据预重整情况裁定江西欣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已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的,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视为已申报债权,无需重复申报。

预重整期间如需召开临时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41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