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佳 身份证号:3306021981****0020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念亩头村311号 未履行标的额:390万元 案号:(2016)赣1124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江素玲 身份证号:3623341978****1228 住址:婺源县紫阳镇天佑茶乡东路 未履行标的额:30.32万元及逾期利息 案号:(2017)赣1130民初377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付小娟 身份证号:3623021987****7027 住址:德兴市万村乡 未履行标的额:23.304万元及逾期利息 案号:(2018)赣1181民初1324号
姓名:唐金水 身份证号:3602811974****0057 住址:万年县陈营镇江泥生活区58栋2单元502室 未履行标的额:21.28万元及逾期利息 案号:(2018)赣1129执429号等
姓名:郑为其 身份证号:3623221959****9011 住址:广丰区洋口镇占坂村19号 未履行标的额:13.6208万元及逾期利息 案号:(2015)信民一初字第2248号
姓名:王林女 身份证号:3623341968****4043 住址:婺源县工业园区高砂村 未履行标的额:12.67万元及逾期利息 案号:(2016)赣1130民初1193号民事判决书
姓名:张伟华 身份证号:3623251977****0058 住址:信州区五三大道158号2栋2单元1604号 未履行标的额:10.115万元 案号:(2017)赣1125民初539号
姓名:梁锋 身份证号:3623211972****6813 住址:上饶县石人乡苏桥村 未履行标的额:5.4万元 案号:(2018)赣1121执1414号
八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上黑榜
(失信人信息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本报讯 彭科华 记者杨小军报道:2月1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发布今年第2期诚信黑榜,对8名典型失信被执行人予以公开曝光。
第2期诚信黑榜标的额最大的是铅山县被执行人李佳,未履行标的额390万元。2014年4月始,被执行人李继康陆续向申请执行人蔡德武借款,并出具借条,被执行人李佳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借款到期后,被执行人李继康、李佳未归还借款。2016年1月1日,蔡德武向铅山县人民法院起诉李继康、李佳要求归还390万元。经铅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执行人李继康归还申请执行人蔡德武借款390万元,被执行人李佳对该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李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蔡德武向铅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铅山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6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90万元,被执行人李佳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规款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李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婺源县失信被执行人江素玲与申请人杨智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江素玲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杨智兰向婺源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婺源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21日立案执行,该案总标的额为30.32万元及逾期利息,被执行人江素玲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规款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江素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饶县失信被执行人梁锋与申请人鲁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饶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梁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鲁剑向上饶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标的额为5.4万元,被执行人梁锋至今尚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相关法规款的规定,将被执行人梁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